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年第21号)
年2月26日17时至21时,我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病例22,青山区),系病例10同时空接触者,通过核酸检测并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呈阳性,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目前已医院隔离治疗,相关流调、排查等工作仍在进行中。
现将确诊病例22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2月19日
9时31医院做核酸检测(与病例10同时空接触),11时左右回青福新城2号楼家中,13医院取核酸结果,14时40分驾驶大货车从G6高速包钢入口上高速,22时左右到达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大宝山服务区,停车3小时未下车。
2月20日
凌晨出发,4时左右从呼北高速山西右卫出口下高速,9时左右到达忻州定襄王家庄料场卸货,11时左右离开。13时左右从沧榆高速曹张入口上高速,16时左右前往山西吕梁市兴县瓦堂铝厂附近诚信运输物流有限公司,下车装货后于18时从呼北高速兴县入口返包。
2月21日
9时左右从G6高速包头东兴出口下高速,9时30分到达包头铝厂厂区卸货,16时至18时驾车从南绕城国道至南桥停车场装货,21时至22时20分自驾车回到家中,后未外出。
2月22日
16医院做核酸,17时左右去邻圃道菜市场,18时左右回到家中。
2月23日
6时医院2楼自动机器取核酸检测证明,7时40分左右回到家中未外出。
2月24日
全天在家未外出,17时左右接到居家隔离通知。
2月25日
上午居家未外出,11时20分左右做核酸采样,13时左右转运隔离酒店。
请以上时段同一地点可能与确诊病例接触的市民,做好个人防护,立即联系所属镇(街道)、村(社区)或旗县区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14天内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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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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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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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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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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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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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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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右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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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茂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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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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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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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2月26日
附:
包头确诊病例1~21行程轨迹(点击进入查看)
确诊病例1~22基本情况:确诊病例1,苗某某,男,现住昆都仑区熙华公寓,为赴呼和浩特市返包人员,2月17日,在重点返包人员筛查中,经包医一附院和昆区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
确诊病例2,梁某某,女,包头市达茂旗小文公乡腮林忽洞村居民,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2月17日,医院和旗疾控中心进行双采双检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
确诊病例3,云某某,女,系确诊病例1苗某某岳母,2月17日,集中隔离至包钢预保中心并进行核酸检测,2月18日,经昆区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
确诊病例4,宋某,男,系确诊病例苗某某妻弟,2月14日19:00与苗某某等人在阿嘴印象烧烤就餐,2月17日,转运至包钢预保中心集中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2月18日核酸检测初筛结果为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5,郝某某,女,系确诊病例苗某某密切接触者,2月17日,集中隔离至包钢预保中心并进行核酸检测,2月18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2月19日,再经专家组会诊,转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6:梁某某,女,系确诊病例2梁某某密切接触者,通过核酸检测并经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会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7,段某,男,系确诊病例苗某某密接,2月19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8,巫某某,男,系确诊病例2梁某某丈夫,为密切接触者,2月19日集中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2月19日,核酸检测初筛结果为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2月20日,经专家组会诊,转为确诊病例(普通型)。
确诊病例9,高新区,李某某,女,系确诊病例7段某密接,2月20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0:时某某,男,与确诊病例1在同一环境中有过空间接触,2月21日对重点区域人员核酸检测中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1:时某某,男,与确诊病例10系父子关系,2月21日对重点区域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2:刘某某,女,系确诊病例10的母亲。2月22日对密接、次密接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3:常某某,女,系确诊病例10的表妹,为确诊病例10的密切接触者。2月22日对密接、次密接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4:常某某,男,系确诊病例10的姨夫。2月22日对密接、次密接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5:常某某,女,系确诊病例10的表妹。2月22日对密接、次密接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6:刘某某,女,系确诊病例10的姨妈。2月22日对密接、次密接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7:刘某某(达茂旗),男,系呼和浩特市武川县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2月22日对密接、次密接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8:刘某某,男,系确诊病例10的舅舅。2月23日对密接、次密接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9:男,系确诊病例10的表弟,2月23日,在对密接、次密接人员核酸检测中,初筛、复核均呈阳性,确诊为新冠肺炎。
确诊病例20:女,系确诊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2月17日进入集中隔离点后,连续5天核酸检测阴性,2月23日,例行核酸检测中呈阳性。
确诊病例21,女,昆都仑区,与确诊病例1同住一个单元不同楼层,2月18日进入集中隔离点后,连续5次核酸检测阴性,2月24日,例行核酸检测中呈阳性。经包头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专家组会诊,2人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22,青山区,系病例10同时空接触者,通过核酸检测并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呈阳性,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信息来源: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年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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