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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北方新报」
新报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郑慧英)因被告身患疾病而行动不便,为有效解决矛盾纠纷,8月28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法官来到武川县上秃亥乡麻迷图村百姓家中开展巡回审判,审理一起因装修而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与被告胡某于年4月19日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约定于年4月29日交工。这期间,胡某因突发脑梗瘫痪在床,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日交工。之后,李某另找装修师傅完成剩余项目,花费元。为此,李某将胡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定胡某赔偿其损失。送达文书时,新城区人民法院干警发现胡某瘫痪在床,行动不便,便决定到胡某家中现场开庭。
庭审现场,合议庭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全面调查案件事实,了解到原、被告间的矛盾症结,看到被告家境困难,身体因病无法移动,手术费用支出10余万元,更是令家庭经济状况雪上加霜,赔偿能力有限。为更好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法官决定采用调解优先的审判方式,当庭进行调解。为表达解决问题的诚意,原告愿意接受调解,降低赔偿金额。
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法官告诉双方当事人要理性对待,客观分析,从而提出合理调解方案。最终,原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纠纷顺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