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白癜风医院 http://m.39.net/pf/a_8720471.html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贯穿于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扎实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为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贡献人大力量。
党建引领,把好民族团结进步“方向盘”。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把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贯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全过程,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成立了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专工委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汇报,分析研究推动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其成员在推进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中作表率、打头阵,带头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入、及时跟进对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全面系统的阐释解读。
市人大常委会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通过“三会一课”、专题党课、主题党日以及媒体宣传等形式,有形有感有效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同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紧紧围绕“组织共建、资源共享、业务共促、党员共育、活动共办”的目标,开展包联帮扶工作,在结对包联大召社区和“组团式”包联武川县可镇的过程中,根据社区和乡镇的实际情况,推进各类广场、通道、活动场所等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建设,针对“三个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制定详细的需求清单,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注入强劲动力。
立法为民,撑起民族团结进步“保障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施行的《呼和浩特市促进蒙医药发展办法》,对蒙医药事业发展经费保障机制、蒙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蒙医药机构设置等内容进行了规定,是自治区设区的市出台的首部蒙医药法规,也是全国地市级出台的为数不多的关于少数民族医药方面的法规,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不仅让首府民族医药领域立法走在了前列,也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监督惠民,解决民族团结进步“烦心事”。市人大常委会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对17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特别是通过对《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呼和浩特市促进蒙医药发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确保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深入旗县区的乡镇(街道)、社区、学校、企业等地,就“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廊带”“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等内容开展调研,并委派1名副主任,组织相关领域人大代表对全市“三个城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听取审议我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先后完成了《关于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调研报告》《关于进一步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贯彻落实意见》等报告,助推全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代表聚力,架起民族团结进步“连心桥”。市人大常委会发挥优势,号召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凝聚起强大民族团结进步智慧力量。除了保障各少数民族政治权利外,积极发挥少数民族人大代表作用,把联系少数民族人大代表纳入到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中,邀请少数民族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参与视察、检查、调研等监督活动。
强化民生类议案建议办理落实。把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助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建议》列为重点督办建议,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参加重点建议督办会,与承办单位直接交流承办工作进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高质量完成重点建议督办。
发挥人大代表宣传员作用。发动人大代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余名市人大代表参加全市人大代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班,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社区以“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民族团结进步日”为契机,赴玉泉区大召社区、新城区东库街社区、回民区光明路明泽雅居小区等地开展民族法规政策宣讲活动,传递民族团结之声,讲好民族团结故事,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