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高(中)风险区域、隔离场所群众就医的公告
为满足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群众正常就医需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呼和浩特市疫情期间高(中)风险区域、隔离场所人员看病就医事宜公告如下:
一、医院为“医院”,主要保障发热、常见病、非危急重症患者的就医需求。
二、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患者由原诊疗机构提供不间断服务。
三、孕产妇、新生儿送专门医疗机构(市四区送呼市妇幼保健院、医院)就诊。
四、急危重症患者本着就近、就急、就需求的原则,由急救车送具备相应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就医。
五、慢性病患者提供送医送药,确需外出就医的送基层医院就诊,相关医疗机构视患者病情可将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
以上患者由社区疫情防控办指定专人、专车或救护车“点对点”闭环转运。
附:呼市卫生健康系统就医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
新城区卫生健康委-
回民区卫生健康委-
玉泉区卫生健康委-
赛罕区卫生健康委-
土左旗卫生健康委-
托县卫生健康委-
和林县卫生健康委-
清水河县卫生健康委-7943
武川县卫生健康委-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