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现就做好我市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范围和对象
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都应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二、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和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
(一)公需科目。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我省八大发展战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疫情防控、信息化及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各位学员可以注册登录枣庄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网址:zzzj.yxle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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