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立足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总目标,着力完善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网络,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提升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
截至年底,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公里,全市通硬化路的乡镇比例达%,通三级及以上公路的乡镇比例达87.5%,通硬化路的建制村比例达99.9%,通硬化路的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比例达72.5%,实现了全市所有旗县到首府均以一级及以上高等级公路相连通,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节点、行政村为网点的农村公路交通网络初步形成,乡村之间、城乡之间连接更加紧密、顺畅。和林县成为自治区唯一获得交通运输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荣誉称号的旗县,开创了首府农村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新局面。土左旗、托县、和林县、清水河县、新城区、赛罕区6个旗县区获评自治区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现了首府“四好农村路”示范县零的突破和质的飞跃。
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牵头成立了“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及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呼和浩特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实施方案》,为“四好农村路”建设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
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要求,引导和推动各旗县区政府履行好农村公路管护工作主体责任,按要求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旗县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每年协调市财政足额配套25%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年争取市财政万元。积极争取自治区公路养护项目和资金,力争年度养护项目实施里程占比达5%以上,年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里程公里,安防工程里程公里,实施比例达7%。年争取自治区养护补助资金万元,计划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里程公里,安防工程70公里,危桥改造13座。创新机制,以奖代补,为6个成功创建自治区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旗县区争取自治区奖励补助资金万元。
近年来,我市逐步建立了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模式。按照市场化原则选择具有养护资质的生产企业组织实施,实行计量支付、合同管理。乡道及村道的日常保洁通过沿线群众承包养护、“公路养护+乡村振兴”的养护模式,交由公路沿线村民群众负责,采取个人、家庭分段承包等方式实施,并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群众性养护队伍,同时加强培训,强化考核激励。
今年,我市将围绕清水河县创建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武川县创建自治区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目标,压紧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和行业责任落实,力争具备条件的旗县区全部创成自治区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全力争创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自治区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市。计划到“十四五”末,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公路网络更趋完善,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和支撑作用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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