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乡村振兴促进法彰显硬核内涵

乡村振兴促进法是第一部以乡村振兴命名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全面总结了这些年来我国三农工作的法治实践,聚焦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提升农村文明程度等核心任务,对乡村振兴的总目标、总方针、总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并阐明了乡村振兴往哪走、怎么走、跟谁走等重大问题。

本报记者李海洋

我国促进乡村振兴有法可依了。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三农领域的一部大法,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件大事。

“护航”乡村振兴战略

“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后,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这样一个特殊时点、关键节点,乡村振兴促进法出台,非常及时、恰逢其时、意义重大。”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认为,乡村振兴促进法对乡村振兴战略来说有三大重要意义。

一是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法治基石。唐仁健指出,乡村振兴促进法是第一部以乡村振兴命名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聚焦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提升农村文明程度等核心任务,对乡村振兴的总目标、总方针、总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重要制度、重要机制固定下来,阐明了乡村振兴往哪走、怎么走、跟谁走等重大问题。

“这是促进乡村振兴一部打基础、管长远、固根本的大法。”唐仁健说,乡村振兴促进法与年中央一号文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共同构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而且是“顶梁柱”,必将更好地发挥法律的规范、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二是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法治保障。唐仁健表示,乡村振兴促进法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地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法定化、制度化,对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组织建设等乡村振兴重点任务作出了全方位的规定,既指明了鼓励倡导的方向路径,又划出了禁止限制的底线红线,为尊重农民主体、坚持因地制宜、保持历史耐心,确保乡村振兴不走偏不走样提供了重要依据,有利于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进乡村振兴,为新阶段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是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法治利器。唐仁健说,乡村振兴促进法虽然没有规定法律责任,但从制度上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规范化、法定化,强化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进乡村振兴的职责和任务,并对建立考核评价、年度报告、监督检查等制度规定了具体要求,针对城乡融合发展、人地钱支持、工作责任落实等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一揽子举措,为推动乡村振兴破难题、开新局、聚合力提供了有力抓手。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宋才发教授也表示,乡村振兴促进法是一部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的法律,也是一部从根本上改变农业、农村落后面貌,给农民群众带来福音的好法律。

三方面“硬核”内涵

“乡村振兴促进法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总结我国三农工作的法治实践,用10章74条的篇幅,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全面规定,为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提供了法治遵循。”唐仁健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系统领会乡村振兴促进法的精神实质,全面准确把握内涵要义,把法律的精神、原则和要求原原本本贯彻落实到农业农村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唐仁健认为,乡村振兴促进法的精神实质和内涵要义体现在三方面。一是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提升农村文明程度这个核心,以法律实施促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

乡村振兴,不只是兴旺的产业、良好的设施,还包括繁荣的文化、优美的环境、文明的乡风,是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全面振兴。乡村振兴促进法着眼增进农民福祉,按照“五大振兴”的布局安排,用5章38条对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作出具体规定,把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要求用法律制度固定下来,这也是法律的主体部分。

唐仁健认为,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要坚持目标导向,把全面振兴的要求落实到位。因地制宜促进乡村产业发展,解决好用地难、贷款难等关键制约,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健全完善产业联农带农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唐仁健还认为,应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大力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增加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总量供给,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便利性、可及性。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完善乡村水电路气房讯等基础设施,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建立健全党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二是紧紧围绕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保护农村生态屏障安全、传承中国农村优秀传统文化这三大历史任务,以法律实施促进农业多种功能拓展、乡村多元价值提升。“三农的基础性、战略性、重要性,根植于农业的多种功能,源自于乡村的多元价值。”唐仁健说。乡村振兴促进法对发挥乡村特有功能作出明确规定,要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和把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农产品是人们基本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农产品保供保的是生命安全、生存安全,是最根本、最基础的安全。唐仁健要求,要按照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重点解决好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问题,构建辅之以利、辅之以义的机制保障,打赢种业翻身仗,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粮食年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

乡村占国土面积的97%以上,承担着为国家、为城市提供生态屏障和生态产品的重要功能。唐仁健提出,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再现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美丽画卷。

我国农耕文化源远流长,是维系中华民族文化基因的重要纽带。唐仁健指出,要传承发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大农业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保护,引导发展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乡村文化产业,既为乡村铸魂,也为民族留根。

三是紧紧围绕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农民主体地位这个关键,以法律实施促进高素质新型农民培育、保障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农村现代化既包括“物”的现代化,也包括“人”的现代化。唐仁健指出,乡村振兴,农民群众是主体,必须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提振新征程农民精气神,全面提升新时代农民整体素质。

唐仁健强调,要始终坚持把保障好、维护好农民合法权益作为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为农民而建、为农民而兴的要求,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规范村庄撤并等行为,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让农民吃上长效的“定心丸”,使农民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建设者、受益者。

把握“抓手”促进落实

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既要注重全面系统,也要突出重点和关键。一要因地制宜促进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确保粮食安全,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二要培养造就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投身乡村振兴、建设美好家园。三要传承好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倡导科学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引导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乡村文化产业发展。四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五要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和确保党长期执政的基层基础。六要保障好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解决好农民群众关心关切的利益问题,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

乡村振兴促进法公布后,农业农村部第一时间印发专门通知、召开部党组会议,对学习宣传贯彻作出部署安排,要求农业农村系统把学习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理解其重要性、政治性和政策性。

“下一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决担负起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举措,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乡村振兴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行稳致远。”唐仁健提出了四点要求。

首先,深入学法,强化农业农村系统法治思维。“以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为契机,在农业农村系统开展一次法治大学习。”唐仁健说,要将乡村振兴促进法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八五”普法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学习研讨、辅导解读等系列活动,推动农业农村系统党员干部学法、懂法、用法。充分利用农民丰收节、“宪法进农村”等平台,统筹用好报刊、新媒体等媒介,广泛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普法宣传,营造学法律、促振兴的良好氛围。

其次,完善立法,构建乡村振兴法律制度体系。唐仁健指出,要系统梳理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不符合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的及时清理,对与法律精神和要求不一致的及时纠正,对空白领域、薄弱环节加强立法立规、建章立制。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种业知识产权、耕地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修法,推动出台促进乡村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等政策文件,加快制定“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针对乡村振兴实施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提出更为明确、更加完善的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健全完善以乡村振兴促进法为统领,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政策文件为支撑的乡村振兴法律制度体系。

第三,全面用法,保障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要逐条对照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细化实化具体工作举措,狠抓落实落地。”唐仁健说,要进一步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执法能力和装备建设,着力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强化长江禁渔、农资质量、品种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办法,健全完善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相匹配的考核指标体系,细化落实法律规定的工作报告、监督检查、统计评估等制度。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推进农村改革等重点任务,压实责任、聚集资源、整合力量、全面推进,以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努力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

第四,统筹协调,形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合力。唐仁健强调指出,要加快构建完善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细化部门工作职责,健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党委农办、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协同高效的运行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一盘棋部署、一体化推进。建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建立健全上下贯通、各司其职、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唐仁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扎实推进法律全面落实,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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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

自乡村振兴促进法6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各地按照国家的部署,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为了配合乡村振兴法的实施,6月4日,江苏省高邮市农业农村局召开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学习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凌高玉详细解读了乡村振兴促进法的主要内容、出台的意义、特点亮点、乡村建设行动;6月6日,内蒙古武川县举行乡村振兴促进法主题普法活动,旨在让各级干部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以及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这部法律的重要意义;山东更是在第一时间制定了《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并于7月1日起实施,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随着时间的推移,乡村振兴促进法将会在全国得到更为深入的普及和推广,将会有更多地方乡村振兴条例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法正“护航”乡村振兴一路前行。

乡村振兴促进法

三大重要意义

●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法治基石。乡村振兴促进法对乡村振兴的总目标、总方针、总要求作出明确规定,阐明了乡村振兴往哪走、怎么走、跟谁走等重大问题。

●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法治保障。乡村振兴促进法既指明了鼓励倡导的方向路径,又划出了禁止限制的底线红线,为新阶段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法治利器。乡村振兴促进法针对城乡融合发展、人地钱支持、工作责任落实等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一揽子举措,为推动乡村振兴破难题、开新局、聚合力提供了有力抓手。

本文来源: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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