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呼和浩特市第71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和受疫情影响生活陷入困境人员的基本生活,呼和浩特市又制定出台了四条具体举措:
一是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空巢、独居、留守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疫情较重的市四区、土左旗,进行救助发放蔬菜包、粮油包和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在疫情较轻的托县、和林县、清水河县、武川县,发放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二是对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罕见病、慢性病需要治疗的,按照个人实际自付费用,给予不超过当地城镇低保月标准12倍的救助。
三是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如确诊新冠肺炎,在实施相关救助基础上,按照每人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四是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以及临时遇困外来人员等困难群体加大救助力度,及时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和生活物资,保障其基本生活。
广大市民朋友可以通过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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