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当尊重婚姻。结婚是一颗心和另一颗心走到了一起,是一项神圣的事业。那么,在呼和浩特,如何办理结婚登记,去哪里办理结婚登记?
以下是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发布的呼和浩特市结婚登记程序。
事项名称:结婚登记程序
办理机构:各旗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规范》
申请条件:
(一)一方户口所在地;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办理地点:
新城区: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49号新城区政府东附楼,新城区市民服务中心2楼;
回民区:回民区海拉尔西路号,回民区市民服务中心3楼;
玉泉区:玉泉区南茶坊观音庙西巷,玉泉区市民服务中心2楼;
赛罕区:赛罕区南二环路自治区高院对面,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2楼;
土左旗:土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敕勒川大厦,土左旗政务服务中心2楼;
托县:托县双河镇托克托大街,托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
和林县:和林县城关镇呼清路西号,和林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西厅;
清水河县:清水河县城关镇,清水河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
武川县:武川县可镇影视西街世纪新城A区,武川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收费情况:免费。
办理材料:结婚当事人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
办理流程:
结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初审、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下列程序受理结婚登记申请
(一)查验《条例》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三)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及《承诺书》;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当事人不会写字的,由当事人口述,婚姻登记员代为填写。婚姻登记员代当事人填写完毕,应当宣读,当事人认为填写内容无误,在“声明人”一栏按指纹。“声明人”一栏不得空白,也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承诺书需当事人双方本人
(四)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二、审查: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网上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三、登记(发证):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结婚意愿;
(二)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
(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五)祝贺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