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0181959呼和浩特晚报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阿拉善盟、张掖市、酒泉市、西安市进入我市人员管控工作的公告

(年第40号)

年10月17日,西安市在旅游人员中发现,10月15日13:38在嘉峪关机场乘坐MU次航班(嘉峪关—西安)抵达西安的2名乘客核酸检测阳性;18日,与二人共同包车旅游的另外6人也被确诊。上述人员从10月9日-17日期间曾到过陕西西安-甘肃张掖-甘肃酒泉市-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甘肃嘉峪关-陕西西安等多个城市,另有一人乘火车返回银川市。为扎实落实呼和浩特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结合我市实际,现公告如下:

经初步核实,首发病例二人活动轨迹如下:闫某,女,62岁;姜某,男,65岁,两人系夫妻。10月9日13:54乘坐MU次航班(西安-张掖),座位号(31A、31B),16:06抵达张掖甘州机场。由一嗨车行工作人员将租用车辆(青ALU)送至机场,并由一嗨车行另一驾驶员驾驶车辆(青AD)共同抵达入住张掖宾馆,18:10步行至祁连羊肉馆包厢用餐,20:03结束用餐后步行回张掖宾馆。

10月10日,驾驶乘坐两辆租用车辆于9:34—12:54在平山湖大峡谷游览,午餐在车上吃了自购食物;15:48—18:00在七彩丹霞景区游览,后在景区门口购买玉米,途经中国石油丹霞加油站加油,于19:10进入丹霞高速入口前往酒泉市金塔县。

10月11日,上午在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胡杨林游玩2小时左右后离开,与同行人员驾驶租赁汽车(青AD、青ALU)前往额济纳旗,于15:00左右到达额济纳旗怪树林景区,16:43在黑城弱水胡杨风景区售票厅购票,16:51由B2普通通道进入景区,从景区第四站点乘坐摆渡车到达古城,后换乘摆渡车返回景区门口,驾驶车辆前往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18:56通过赛马场卡口进入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20:00左右入住额济纳旗阳光小区大漠驿站民宿(阳光小区8栋1号)。20:35驾车到达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达来呼布路居延名邸小区西门南侧商户胡杨小厨餐厅二楼就餐,21:53离开餐厅,后返回民宿休息。

10月12日,上午在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达来呼布路居延名邸小区西门北侧桐楠阁餐厅就餐,后自驾前往居延海景区,10:09经北环十字路口前往居延海,10:53在居延海散客窗口购票,10:57进入景区,11:00乘坐6号摆渡车(车牌照)进入景区,13:00乘3号摆渡车返回景区出口,14:00从居延海景区返回,15:00在学府花园桐楠阁就餐,16:00左右返回到民宿,19:00左右到桐楠阁餐厅2楼包房就餐,后开车至陶来酒店停车场,再步行至胡杨林景区一道桥,然后步行返回停车场(约步行1小时30分左右),后返回民宿休息。

10月13日,8:06在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达来呼布路学府花园小区北侧商户领头羊蒙餐羊蝎子火锅店吃烧麦,8:57由一道桥胡杨林景区二号门进入游玩,13:31在桐楠阁吃饭结束,驾车返回民宿。17:50至18:30二医院做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8:40至20:30在桐楠阁餐厅就餐后,驾车返回民宿,再无外出。

10月14日,8:28在桐楠阁就餐,9:00驾车离开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

10月15日,13:38在嘉峪关机场乘坐MU次航班(嘉峪关—西安)抵达西安咸阳国际机场,16:00出机场后乘私家车,于17:00抵达西安唐隆国际酒店。

10月15日-17日,除返回银川病例外,其他7名病例在西安的活动轨迹涉及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西安唐隆国际酒店、曲江南苑小区等场所;北京正阳门烤鸭店(曲江庭院店)、老孙家饭庄(东关总店)、朱雀大街乾州食府、侗庆楼古法面新陕菜等餐馆;南湖、寒窑、世博园、大唐不夜城、西安曲江美术馆等旅游景点。

一、请与上述人员活动轨迹重合的人员立即向所在地社区(村)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告,并配合社区(村)当地疾控中心主动落实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一旦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近期如无必要,应避免前往出现本土疫情的城市和地区旅游、出差、探亲访友,如必须前往要做好防护;返呼前要提前向单位和辖区报备,按相关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条件但仍未接种的市民尽快完成接种,共同构建抗击新冠病毒免疫屏障。

四、全市各类宴会场所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温、健康码和行程码核验等疫情防控措施,凡14天内有呼市以外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来呼人员、境外来呼人员、涉疫城市来呼人员,一律不得参加宴会活动。举办人以上的宴会活动要提前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宴会承办方、活动主办方共同承担疫情防控责任,共同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五、商场超市、餐饮住宿、农贸(集贸)市场、文化娱乐等重点场所及机场、火车站、地铁、汽车站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卫生清洁、入场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

六、广大群众要坚持“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勤消毒、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回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玉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赛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土左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和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清水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武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10月18日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ys/3525.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冀ICP备19027023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