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生活困难请联系民政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吴勇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和受疫情影响生活陷入困境人员的基本生活,呼和浩特市采取措施,加大帮扶救助力度,努力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帮尽帮”。近日,呼和浩特市制定出台了四条具体举措,进一步加大城乡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力度。一是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空巢、独居、留守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疫情较重的市四区、土左旗,进行救助发放蔬菜包、粮油包和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在疫情较轻的托县、和林县、清水河县、武川县,发放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二是对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罕见病、慢性病需要治疗的,按照个人实际自付费用,给予不超过当地城镇低保月标准12倍的救助。三是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如确诊新冠肺炎,在实施相关救助基础上,按照每人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四是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以及临时遇困外来人员等困难群体加大救助力度,及时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和生活物资,保障其基本生活。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加大统筹指导和摸底排查力度,建立特殊困难群体台账和救助花名册,努力做到对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底数清、情况明”,精准对困难群众给予临时救助。同时,为了不漏掉一个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呼和浩特市提醒有困难的群众,及时通过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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