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推荐内蒙古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名单的公示
为了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年自治区五一劳动奖拟表彰名单(包括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授予自治区五一劳动奖拟表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名单附后。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年4月15日至4月19日)。
二、受理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呼和浩特市总工会经济部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01:30-05:00
受理-
电子邮箱:hszghj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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